郭少华:风险社会背景下城市居民安全感提升研究
更新时间:2013/11/22 9:52:38访问量:(0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同时也是各种矛盾的突发期,其鲜明的特点是:社会化与社会问题并生、安全性与安全问题同行、社会进步与社会风险共存。所以,化解因利益关系失调而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消除因各种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不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人类社会前期,总会面临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突发性问题,但值得关注的是,相对于公共安全所出现的不安全,社会风险似乎正在成为一种社会常态。人们无法消除风险,只能尽量避免风险或使其损失最小化,并尽最大努力营造一个有安全感的社会。目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生产安全问题、群体性突发事件等重大突发性危机以及国家经济形势面临着下行的风险等,这些非常态的社会危机,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社会心理、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居民的安全感,是公民对目前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公共安全问题及其影响的心理反应,也是人们对现实公共安全状况所做出的一种评价。[1]居民的安全感不仅是衡量一个社会小到社会治安,大到国家公共安全的“晴雨表”,而且也体现居民健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生活质量要素的重要指标,此外,它还是检验城市居民对政府的满意度、考量政府在直面安全问题是否具有人本关怀和理性思维的一个重要尺度。由此所构建出来的居民公共安全感和公共安全状况之间的正向关系表明,如果一个城市居民安全感越强,那么就意味着居民对社会的公共安全的满意度就越高,反之亦然。

二、安全感的担忧:来自风险社会学的视角分析

城市居民安全感,是城市居民对特定社会环境条件下公共安全问题普通的社会心理感受和现实反映。从内在选择上分析,城市居民安全感直接受制于社会公共安全总体状况的影响,且具有正相关性的特点。依据对社区居民安全感的调查,不难发现影响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因素是多元的,其中既有常态因素、又有凸现因素,还有一些是潜在因素。(一)经济保障:就业和收入对城市居民安全的影响

就业,是城市居民通过岗位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它作为城市居民谋生的基本手段而被冠之为“民生之本”。在城市生活中,无论是就业还是再就业,是对居民安全感影响最根本的因素,因为任何具有劳动能力的城市居民,有了相应的固定工作,才可能有固定的岗位,有了固定的工作岗位,才可能有固定的收入。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基本生存,那么收入的多少则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所以,就业和收入是影响城市居民安全感的最根本的核心要素。考虑到每年来自下岗再就业、大学生就业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带来的多重就业压力,必然会给城市居民就业和收入方面的安全感带来较大的冲击。

由此可以看出,在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城市居民收入有所提高、基本生活有所保障的条件下,城市居民的安全感就会有所提升;反之,就会有所下降。同时,也揭示出扩大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发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安抚作用的重要性。

(二)生存空间:社会治安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

城市是高度人工化创造出来的非农业人口聚集的场所,也是城市居民进行生产、社会交往活动和日常生活的空间。人们对所居住的城市社会生存空间安全感的判断,时常受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中社会治安的状况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是最直观、最敏感和最现实的。据社区调查发现,一般居民对各种公共安全问题的反应中,有关社会治安、小区安全是人们普遍关心的话题;而在个案访谈中还有不少人认为,他们很难想象生活在可能被偷窃、抢劫、人身伤害或恶势力猖獗、时常发生城市骚乱境况下,因而更加期盼城市的生存环境在社会治安、生活安全等方面能够不断得到明显的改观。由此可见,在城市生活中,除重大突发事件之外,社会治安状况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是非常强烈的,甚至可以认为它在诸多影响居民安全感的因素中,是一个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关键因素。

综上分析表明,一个城市社会治安状况与居民安全感是正相关关系,如果一个城市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居民安全感就高,反之则低。因此,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对提高城市居民内聚力和安全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危机管理:政府作为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

当前,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因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欠协调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及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安全、特大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增多,不仅对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带来重大影响,而且对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这个背景下,直面危机、政府应如何作为,危机时刻、政府敢不敢于担当责任,应对危机、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凡此种种政府行为,都直接关系到百姓对政府防范、应对和处置危机能力的信任度。而对政府的信任,又直接影响到人们面对危机的社会心理和居民安全感。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要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引入危机意识、注重危机管理,全面提高政府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2]据调查和访谈了解的情况,城市居民对政府危机管理以及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基本满意,但随着社会变动加快,突发事件增多,城市居民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有了更高的期待。

由此所揭示出来的应急机制安全问题表明,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越强,意味着社会的应急机制就越安全,居民安全感就越高。所以,提高城市居民安全感就必须全面提升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信息环境:流言传播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

信息时代,社会生活的信息交换除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之外,作为现代传媒的网络和微信、微博等等迅速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现代传媒手段在为人们提供大量信息的同时,也成为少数虚假信息、流言信息的制造者利用的工具,他们利用这个平台以及人们的“集体无意识”行为来制造和传播流言,不仅会在很大范围内引起社会恐慌,甚至可能使一个很小的局部事件转化为一场社会危机。可见,流言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上跨时空传播,轻则会引起社会波动、重则会引起社会骚乱,因而对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安全感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3]据社区调查和访谈获取的资讯,绝大多数社区居民认为,各种流言在网络和手机短信上传播,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伤害,尤其是那些被社区居民称之为突发事件“副产品”的流言,经传播所产生的破坏力并不亚于突发事件本身,它所引起的社会恐慌和骚动,会使居民安全感倍受重创。

流言之所以传播并对居民安全感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在于流言的内容与人们所关心的健康、生命财产等重大问题相关,表明信息的流量和影响与人们对其内容的关切度成正比,而与权威机构对相关信息发布不及时、不清晰成反比的。如果关切度越高,流言传播的流量就越大,对居民安全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如果权威机构相关信息发布越及时、透明,越有利于扼制流言的传播,也有利于缩减对居民安全感的影响。就此而言,缩减流言传播对居民安全感的影响,政府应建立和完善信息传播机制,通过及时发布规范有序的真实信息,使流言终止于信息透明。

(五)心理安全:社会干预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影响

社会前进和发展总是与各种灾难和危机相伴随的。从已有的经验分析,当灾难和危机发生时,往往会使人们产生心理恐惧,如果心理应激超越了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就会缺乏安全感而导致心理危机。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心理危机对人的影响总是潜在的、长期的,也是影响居民安全感的最直接的原因。当突发事件出现心理危机时,政府和社会在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的同时,还有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通过积极的社会干预为处于心理危机的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借助于社会干预以及所进行的一系列心理疏导活动,不仅有助于缓解人们的心理危机,而且也有助于增强他们的安全感。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灾救灾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不少城市和社区相继开展了与社会干预相关的心理安全的辅导活动,建立了相应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但从社区居民安全感调查情况看,政府在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尤其是对社会心理安全的关注,还未充分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干预的心理疏导活动还没有进入社区。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城市居民安全感与人们的社会心理安全状况密切相关。通常,完善的社会心理干预所提供的社会支持有助于缓解人们在面临突发危机事件时出现的心理危机,因而也有助在社会心理安全层面上提高居民的安全感。所以,保障城市居民的公共安全,就不能不重视全民的心理健康教育、社会心理安全教育,通过增强城市居民抗逆境的心理承受能力来优化社会心理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感。

三、风险的化解:提升城市居民安全感的多维度思考

通过对城市居民安全感状况的分析,说明当前政府和百姓共同关注的安全形势还是十分严峻的,考虑到已有的、潜在的、新增的不安全因素的共同影响,未来几年的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在这种形势下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感,需要从发展与安全、稳定与安全、政府与安全、信息与安全、百姓与安全等多角度做出积极的应对和防范。

(一)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的经济安全

城市居民的经济安全感,是居民和家庭对目前和未来经济收入和支出的增减以及收支情况的稳定性、可靠性的判断和预期。居民经济安全是城市生活的民生之本,如何提高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稳定他的收入预期和消费信心,是政府和社会在处理发展和安全关系时的一个核心问题。

首先,以发展促进就业,稳定城市居民的收入预期。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仍不容乐观,中国的经济增长也面临着重重压力。政府应尽快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依托扩大内需来促进经济增长,以经济增长来扩大城市居民就业,以相对稳定的就业来提高城市居民收入,以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提高城市居民的经济安全感。为此各级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尽快推动以发展扩大就业、以就业逐步提高城市居民收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举措,以稳定城市居民的收入预期和安全感。

其次,以就业保障居民收入,提高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一方面要拉动地方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要扩大城市就业,刺激居民消费。在具体举措方面,可以从转变居民消费的观念切入,提倡居民适度消费;还要从优化居民消费环境做起,提高居民消费水平。通过以就业保障居民收入,使城市居民有能力消费,才能最终提高居民消费信心,使广大城市居民在就业、收入、消费的链条上提高他们的安全感。

()正确处理稳定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生活安全

城市居民生活安全感的主要指标,是社会治安的形势好不好,稳定不稳定。因此,加强城市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一直是各级政府和普通百姓共同关心的问题。所以,在社会转型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应该始终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做好社会层面的安全防范。通过开展更深层次的预防、化解矛盾工作,通过“大调解”、“大接访”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各部门各单位、社区要高度重视,大力加强、组织力量把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认真细致地排查清楚,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存档,逐一落实责任制度,逐一跟踪督察办理,切实有效地化解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

其次,做好民生层面的安全防范。通过实现困难家庭教育救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拆迁安置等政策措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减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要不断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并经常分析社会各阶层心态和群众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疏导群众情绪,预防矛盾激化。

再次,做好管理方面的安全防范。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综合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等基层政法综合组织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逐步形成“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层工作格局。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健全措施、完善管理”的指导思想,[4]逐步实现有控制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实现有突击性的清查整改向日常化有序服务管理的转变,做到外来人员不失控,并且帮助他们解决好实际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安全。

(三)正确处理政府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市居民公共安全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城市居民仍然面临着生产事故人员伤亡、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群体食物中毒、恶性案件与财产损失的严峻挑战。对此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安全预测预警、响应处置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公共安全灾害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城市居民的公共安全。

首先,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隐患的存在。各级政府要按照快速灵敏的要求,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监测信息的综合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准确预报预警。

其次,要完善政府保障机制。物资、人员、财力等资源,是预防和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应急需要,平时就要统一规划、统筹考虑,建立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从而降低居民生活风险。通过健全、完善预测、预警、应急机制,在居民公共安全面临困境的情况下,积极发挥政府保障机制的安抚作用,势必会提高城市居民的公共安全感。

(四)正确处理信息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的环境安全

媒体正面引导权威信息平台的新闻发布,对于信息社会的城市居民安全感的提升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总是伴随着谣言,歪曲事实的报道,这增加了居民的恐惧和不安全感。因此,建立权威的公共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媒体的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特征,正确引导媒体,旨在更好地发挥其正面应急作用。

首先,发挥主流媒体的大众传播功能。传统媒体的报刊、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重要的舆论和宣传工具,应通过媒体自身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大众传播功能,准确、快速地发布和传播有关事件的真实情况,对社会公众产生的恐慌心理及时进行引导。

其次,强化现代传媒的正向引导功能。社区调查表明,大量的虚假和流言信息主要来自于网络和手机微信等现代传媒,通过加强管理部门的监管、强化各大网站和电信部门的社会责任,净化公众信息传播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流言信息的泛滥。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让受众远离各种流言,减少恐惧心理以及所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五)正确处理百姓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市居民的心理安全

社会公众既是突发事件的承受者,也是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参与者。面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所掌握的应急、互救、自救技能,是公共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为此,政府要面向公众、运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应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只有居民抵抗灾害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才会在危险来临时从容面对,切实增加安全感。

首先,在社会层面,要强化社会公众应对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针对当前突发事件增多的现实,要牢固树立全民的危机意识、安全意识,通过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心理训练等健康教育活动,来提高公众的应急能力和耐压能力。

其次,在家庭层面,要强化家庭成员应对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相互关爱和安抚作用。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应对突发事件可能给人们带来的恐惧和不安,要在城市社区建立安全教育、危机教育为重点的学习型家庭。通过以家庭为主体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提高家庭成员和邻里的抗风险、抗危机能力。

再次,在个人层面上,要强化个人应对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自我调节能力。任何危机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提高全社会抗风险、抗危机的能力,应该从个人自我能力的提高做起。所以,在个人成长中,通过自身对社会风险的理解能力、应急能力、耐压能力和平衡能力的心理训练,逐步提高应对危机的信心和技能,在危机来到时能够直面危机、排除困扰。

[参考文献]

1]王俊秀,张潘士,王大为.社会安全感研究[J.社会心理研究2002(2).

2]李屏南,叶宏.构建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管理机制[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

3]乔晓征,朱力.谣言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的发生机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1).

4]童星,张海波.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治理——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综合分析框架下的再考量[J.学术界,2008(2).

责任编辑 葛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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