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关于开展“一帮一指导活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3/5/8 16:46:03访问量:(0

    师资队伍建设是院系常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师风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之基,科学研究张力竞争之本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之源。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以及《郑州师范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十二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规划》(2011——2015)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系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系开展“一帮一指导活动”,为确保该活动有效开展,取得预期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二、总体目标

1. 通过活动,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 通过活动,使我系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通过活动,促使指导教师(导师)主动引领我系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成为学术型、研究型、指导型的业务骨干。

4.通过活动,使被指导教师过好备课关、授课关、和科研关,能独立钻研教材,独立备课,当堂展示有一定质量的公开课;个人驾驭教材能力、课堂实施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5.通过活动,以良好师生关系,促进院系和谐人际关系;以师生结对为系本研讨基地,营造和睦创业干事氛围。

三、组织领导

组长:夏丽华龚绍红

副组长:申海龙

成 员:王 芳 黄利梅 杨宪民 郭少华 冯 倩

办公室:孔令兵

四、活动主题

“一帮一指导”

五、活动范围

1.我系中青年教师。

2.高校教龄未满五年者或副高级以下职称者

六、活动时间

2013年5月—2015年5月(一个周期)

七、活动要求

()指导教师(导师)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指导工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对所指导教师的师德修养提出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方案。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卓越。指导老师应具备丰富的教育知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娴熟的教学艺术。指导老师要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论,更新教学观念,并以此指导徒弟提高理论素养,为其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行政管理能力较强,教学科研管理成效突出。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历,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经验。

4.把握前沿动态,谙熟前瞻走势。指导老师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了解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具有捕捉并跟踪本专业前沿、热点、难点的能力,并对其发展趋势、走势和态势有较为清晰的认知和把握。

5.具有相应职称职务或学位。指导老师一般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或一定行政职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院系工作职责

1.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以及必备物质、技术及后勤保障,如指导仪式活动的组织、出师庆典活动的实施等。

2.负责指导教师与指导对象“结对”后的档案存放和日常管理。

3. 负责督促各教研室主任每月对“一帮一指导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听取各方面意见,将检查结果报知系主管领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负责督促各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指导对象集体听课一学年两次以上,并进行集体评课。

5.协助指导教师安排活动需要的相关实训(实验)设备、办公设施等。

6.负责对“一帮一指导活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知识结构、教学基本技能、实践动手能力、教育基本理论以及对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学习和理解等。

7.贯彻落实“一帮一指导活动”考核等次与教学质量考评挂钩工作。

()指导教师(导师)职责

1.应承担我系2-3名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另可择优指导我系相关专业学生5名左右。

2.主动关心指导对象的学习和工作,耐心听取他们的汇报,审阅他们工作的有关材料,做好培养记录。

3.帮助指导对象掌握各教学环节的内容及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了解并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指导对象拟定的教案等进行审核、把关。

4.每学期应随机听取指导对象所授课程三次以上,并进行指导、评课。

5.对指导对象的作业布置情况、批改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关注其教学效果。

6.帮助指导对象把握试卷命题的科学性,并指导其作好试卷的质量分析工作。

7.协助教研室主任做好拟任教课程的试讲审查,对指导对象的教育能力和教学水平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写出书面评议意见并和教师本人进行交流。

8.指导工作完成后,指导老师要对指导对象的成长情况写出鉴定。

()指导对象工作职责

1.参加本教学单位组织的教育理论、教育法规与教学基本技能的学习培训并考核合格。

2.积极主动、虚心地向指导教师学习教学方法,钻研业务。

3.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教学,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4.听好一门课。应系统听完指导教师的主讲课程,应经常跟随指导教师的一个任教班级跟班听课,每周至少两节。

5.写好一本记录。听课时要做好听课记录,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学期末上交教学秘书,并存入个人教学档案。

6.开好一次会议。听课后,每月至少应主动邀请指导教师开一次教学交流会议。

7.写好一份教案。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学期末上交教学秘书,并存入个人教学档案。

8.上好一次公开课。

9.写好一份总结。指导对象每学期应完成一份教学总结,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学期末上交教学秘书,并存入个人教学档案。

10.产出一篇论文。指导对象每学年至少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教育教学类论文。

11.配合院系做好活动开展的其它相关工作。

八、未尽事宜,由系“一帮一指导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

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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