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大学时劳动实践课程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制定社会服务与发展学院关于劳动实践课时认定工作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
相关部门根据生活生产(服务)劳动模块的项目内容向年级辅导员处进行申请,申请需出示纸质版申请表(附件一),劳动实践课程必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弘扬劳动精神,提升劳动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并在劳动实践中融入创新创业元素,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使学生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提交佐证材料
活动结束后,相关负责人需独立撰写总结报告,并附上相关照片作为佐证材料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须在每年的5月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核。
三、学生申请学时
每年的4月学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课程活动记录表》(附件二)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伪造相关证明材料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应学时,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管理
为确保学时记录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我院依托《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课程学时记录表》(附件三)为每位学生建立独立档案(“一生一档”),详细记录其参与劳动实践的学时及完成情况。本科生于第七学期、专科生第五学期将该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附件一:社会服务与发展学院劳动实践课程劳动申请表(1).pdf
附件二: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课程活动记录表(1).pdf
附件三:郑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劳动实践课程学时记录表(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