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3/13 16:24:51访问量:(0

各学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中产生,占本年度各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时间和步骤

3月6日-3月13日,各学院初评、公示;

3月14日-3月21日,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书记全面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

2.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学院的评选工作,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省级优秀毕业生需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严格控制名额,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

3.公示。预选名单要通过各学院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各学院最终推荐预选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需要上级部门审定。

4.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对优秀毕业生预选学生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信息一经上报,教育厅不再修改。

5.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及《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对优秀毕业生表格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学院公章应为行政章。

6.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3月13日下午5点之前将《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用A4纸打印,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用A4纸打印,纸质一份及电子版),《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登记表》(见附件4,统一用A4纸打印,手写及打印填写均可,一式两份,不能加页),纸质交至学生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syxscyxbys@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优秀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在学院公示及学校公示期间,学校设有监督电话:65502361,接受学生的投诉和监督。

    8.入选的优秀毕业生,分别由省教育厅和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各学院可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经学校择优推送上级部门,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hnsbys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65502361

材料报送地址:东校区四号宿舍楼4107室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汇总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4.郑州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登记表

 

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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